关于2016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经学院研究,现就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国庆节自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10月8日(星期六)上10月5日(星期三)的课,10月9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四)的课。
三、作息时间调整
(一)国庆节后(10月8日起)学院作息时间由夏季作息时间调整为秋季作息时间。具体上班、上课时间为: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学院通勤车发车时间相应调整,具体发车时间为:
院本部 上午7:30 中午1:30 下午5:10
自强校区 上午7:20 中午12:30 下午5:10
边家村 上午7:00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离校和返校管理,提醒师生外出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二)放假期间,学院公务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停放在办公楼前指定位置。
(三)各二级学院、部门和总值班室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并于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将本部门值班安排报送党政办公室综合科。放假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手机要保证24小时畅通。
(四)节日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祝全院师生国庆节快乐!
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