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处室:
“雨露计划”是国务院扶贫办开展的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专项扶贫措施。为按规定做好此项惠民工作,让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到国家政策,规范院内审核审批程序,特规定如下:
1.凡申请填写《“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申请表》的学生,需亲自填表,不许代填、代办。
2.《申请表》“学校审核意见”一栏中“学生在校时间”项须经系(部)书记审核签字。
3.《申请表》“学校审核意见”一栏中“本补助年度是否已享受其他扶贫补助”项须经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字。
4.签字齐全后,院办公室请示相关院领导后加盖公章。
院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