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要求竞标单位具有资质: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项目必需的技术条件和服务能力;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及相关资质; 3、供应商应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内(提供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报名时递交的资料 1、报名当日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文件一份(格式自拟),具体内容如下: ①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前期参数论证,组织进口产品论证,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发布信息和公告,接收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受理和答复供应商的质疑,采购文件澄清及修改,投标保证金的收缴、退付、代管,组织开标、评标,整理招标资料并协助归档,协调合同签订、公示及货物验收等。 ②服务方案应包括单位简介〔包括该机构成立年限、营业执照的批准时间、截止时间、经营状况、有关部门资信评价(若有)、办公条件(地点、面积、开标评标场地、专家库等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经营业绩、有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情况,是否有过不良记录等内容〕、项目组织计划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名单、服务承诺、工作方案等内容。 ③服务承诺由竞标人自己撰写,包括单位简介、代理服务内容、内部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投诉与质疑处理能力、招标文件模板等内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