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资〔2008〕29号)和《陕西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陕教财〔2010〕121号),经学院国有资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对公路系、汽车系、监察审计处、团委、后勤中心5个部门共计436台(件),原值为1,430,293.96元的报废资产进行了处置,报废资产残值收入已上交学院财务处。现将处置结果公示如下:
1、处置项目名称:2015年上半年报废资产
2、处置时间:2015年10月29日
3、参与部门:国资科、监审处、财务处、公路系、汽车系、监察审计处、团委、后勤中心
4、处置方式:采取邀请竞标方式
5、处置单位: 西安亿源物资回收公司
国有资产管理科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