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提高学院部门办公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学院《2012年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陕交院【2012】66号)的文件精神,本着高效、节约、实用、及时的原则,从2012年9月1日起,学院不再每学期按部门人数进行集中采购,各部门(除培训部、顺通监理公司、驾驶学校外)自行采购的办公用品学院计财处将不再予以报销。为确保学院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部门需根据各自实际需要,按规定的格式(办公用品采购单)于每季度(即3月、5月、9月、11月的15日前)将本部门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包括所需的种类、数量)报送后勤管理处,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由后勤管理处统一集中采购、发放,各部门办公用品的费用将从各自的包干经费中列支。
特此通知!
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xls(注:单价仅为参考)
后勤处 计财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