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高校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二)2009年和2010年参军入伍漏报的毕业生;
1、2009届、2010届、2011届毕业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3)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可登陆学院学生处奖励资助网站下载或在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要求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3)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可登陆学院学生处奖励资助网站下载或在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要求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3、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以下材料各一份。
(3)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可登陆学院学生处奖励资助网站下载或在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要求签字盖章必须齐全)。
1、《2011届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详见附表1)
2、《2009届、2010届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详见附表2)
3、《2011年陕西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详见附表3)
4、《2011年陕西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详见附表4)
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盖系部公章)和电子版(必须用EXCEL电子表格形式,信息填报准确),于下学期2012年3月1日前交资助管理中心。
本学期截止日期:2012年1月8日前,寒假停止办理,下学期截止日期:2012年3月1日前,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