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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5-09-30 作者:蔡彬 来源:科研产业处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和专项科研项目都可申报。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以基础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此类项目的实施,重点是培养、聚集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为科学研究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同时培育扶持一批创新项目,为未来高校科技创新驱动提供重要支撑。

2.承担省级课题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3.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书纸制版5份及电子版报科研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注意申报信息不能弄虚作假,发现一处,申报人员资格取消;发现两处,学校资格取消。

4.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科研产业处将对申请项目做查新和筛选工作。申报项目要做到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学院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5.科研产业处将于10月16日前通知评审后获准申报的项目,获准申报项目的申报人员于10月16日至10月19日在网上提交申请书,相关个人账号和密码将由科研产业处提供,并于10月19日将纸制申请书一式两份报科研产业处蔡彬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6.相关文件《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5〕10号)、《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陕教技[2010]1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分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类)已放在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后申报。

附件:

1、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doc

2、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3、陕西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doc

4、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