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因支委分工调整和部门工作实际,现将每位党员的责任区进行如下调整,请每位党员同志严格按照学院党委制定的《党员目标量化考核表》中 “群众工作目标”的要求开展工作,每年至少向支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1次。
序号
| 责任人
| 责任区
|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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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武汉
| 基础部、思政部;师炜
| 目标:充分发挥“五个模范” 作用,责任区实现了“三无一好”,责任区规定任务落实率100%
标准:责任区“五个”模范作用一个发挥不好扣0.8分,“三无一好”一项未做到或责任区三条规定一条未落实扣1分
每年至少向支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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