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度受指导青年教师及导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以副院长(主持工作)刘海斌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结合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陕交院发〔2020〕50 号),对2022年2名青年教师及导师进行考核工作,于2023年6月26日在自强校区二楼会议室召开青年教师及导师考核会议。
考核小组根据导师制办法,结合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负责对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过程中的导师指导情况、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和科研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审查监督。
会上,青年导师就青年教师的培养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张子淳、刘旋两位青年教师从师德师风、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研科研、能力提升等方面汇报了接受导师指导的体会与收获,并就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辩。根据以上项目对青年教师做出综合性评价,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