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23年7月4日—7月7日举行。为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各部门组织开好本部门教师考前培训会,学习有关考试规定。提醒巡考干部、监考教师仔细查看考试安排(详见附件1、2、3、4),注意监考时间,并于开考前十五分钟到考务办签到、领取试卷。在考试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教师职责,核实考生人数,对违纪、作弊学生的事实认定清楚、记录准确(详见附件5),并保留证据(考生需签字确认),考场情况记录单上详细记录缺考、违纪和作弊学生情况(包括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
监考教师一经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整。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者,由所在部门选派有监考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代替监考,并填写期末监考调换申请表(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2.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学生考前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学生考核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学生留级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文件,严肃考风考纪(提醒学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或存储工具进入考场,确已带入考场,要求考生关闭手机,放置在手机存放柜中。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考生使用手机,按严重作弊处理)。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学生证,如证件丢失,请提前开具有效证明(证明需由辅导员签字并在照片上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学生在某门课程考试中,凡未办理缓考手续,无故缺考者,均以旷考论处,且不能参加学期补考,直接计入不及格课程门数。
请各二级学院在考试前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班级学生名单(具体操作见附件6),并重点关注名单中学号有标注的学生,K开头学号为扩招学生,带※为跟班重修学生。安排学生干部于每场考试开考前向监考教师提供考生名单,以便监考教师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中的应到和实到考生,做好缺考考生记录。
3.考试前,请后勤保障处对各考场桌椅、风扇、电灯等教室设施进行检查、修缮。教室管理部门做好教室卫生清洁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对教室黑板进行清理,并用粉笔在前方黑板中间工整地写上“沉着应考、冷静答卷”字样。(公铁学院负责博学楼二—五层;建测学院负责博学楼六层;汽车学院负责博学楼九层;轨道学院负责博文楼阶梯教室及笃行楼五—六层;信息学院负责笃行楼四层;经管学院负责自强校区教室。)
4.考试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做好试卷交接、阅卷及成绩录入、审核工作。学生于期末考试结束两周后可上网查询成绩。
5.为准确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请各二级学院安排教师认真对本学期课程成绩进行统计与分析,并进行课程诊改,填写课程诊改报告单。课程诊改报告单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留存。
二、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时间:
考查课:2023年6月27日8:00—2023年7月4日24:00;
实训课:2023年6月27日8:00—2023年7月4日24:00;
考试课:2023年7月5日8:00—2023年7月11日24:00。
2.上交资料及时间:
考查课总评成绩登记表:2023年7月5日12:00前;
实训课总评成绩登记表:2023年7月5日12:00前;
考试课总评成绩登记表及课程总评成绩分析表:2023年7月12日12:00前。
以上资料均需开课学院负责人审核盖章(详见附件7、8、9)后,开课学院及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三、开学及学期补考安排
1.开学时间安排:
(1)2023年9月9日-10日学生到校报到。
(2)2023年9月11日正式上课。
2.学期补考安排:
(1)2021级学生学期补考定于2023年9月9日-10日举行,具体安排以考试前下发的补考工作安排为准。
(2)2022级学生学期补考定于2023年9月23日-24日举行,具体安排以考试前下发的补考工作安排为准。
注意:以上为拟定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学期工作总结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本学期教学总结工作,尤其对本学期教学诊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教务处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各二级学院于7月14日前将本部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科。
五、教师工作量统计
为加强教师教学情况统计工作,完善教师教学档案管理,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含兼课教师)认真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情况统计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经教研室、二级学院审核后于7月1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期教学工作及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联系人:
杜 爽 86212189(外线) 8695(内线)
考试工作联系人:
田嘉兴 86212189(外线) 8695(内线)
成绩录入工作联系人:
达西亚 86212189(外线) 8695(内线)
实训课成绩审核联系人:
贾 涛 86405990(外线) 8606(内线)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