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2〕2号
关于报送2011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加强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管理,确保立项的教改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全省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水平不断提高,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11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攻关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1〕58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11年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1〕59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1年度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1〕61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1年度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1〕6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批准2011年度陕西民办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1〕56号)等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陕西高等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我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举措,请各有关高校要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教高〔2009〕42号)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过程管理,高质量地做好省级教改项目的开题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二、本次省级教改项目(包括:重点攻关、重点和一般项目)的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1日至31日,由承担教改项目的各高校负责组织和指导本校各相关项目组的开题工作。各高校须将重点攻关项目、重点项目的开题工作时间安排和开题评审专家组名单(专家人数5—7人,本校专家不得超过专家总人数的1/3)提前10天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高教处将对各高校教改项目开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与指导。
三、开题工作结束后,请各高校于4月3日前将本校教改项目(包括:重点攻关、重点和一般项目)的任务书(见附件1)和开题报告(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教改项目任务书和开题报告须加盖公章,同时将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对于不能按期上报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主持人,省教育厅将按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教高〔2009〕42号)中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查看并下载,附件不随文印发。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科教改项目联系人:
张 烨 029—88668916;gjczhang@126.com
高职教改项目联系人:
姜庆伟 029—88668917;gjcjiang@126.com
成教教改项目联系人:
李顺光 029—88668917;gjcr408@163.com
附件:1.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
2. 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全文公开)
主题词:高等教育 教学 改革 通知
抄送:委厅各领导,有关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打印人:山世英 校对人:姜庆伟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