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确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陕西任务(项目)承接院校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6号),为保证“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省教育厅决定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陕教高办〔2016〕56号文件确定的承接院校。
二、检查内容
任务和项目启动情况、经费支出情况、任务推进情况、对照计划书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检查方式
学校自查。各有关高职院校组织开展“行动计划”推进情况检查,逐条对照计划书填报《“行动计划”中期检查表》(附件)。
专家审核。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对各院校推进情况予以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院校填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请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将《行动计划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胡海东 电 话:029—88668916
邮 箱:gjchhd@126.com 邮 编: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
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中期检查表
学 校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 制
二○一七年十月
填 写 说 明
1.填报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量化具体。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统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3.任务推进情况按条目罗列、陈述事实,按限定字数填报。
4. 项目推进情况按子项目分条填写,其中“预期目标”为各项目计划书中设定目标,“完成情况”指对照预期目标成果完成情况或建设所处阶段。
5. 学校审核数据后,由校(院)长签字。
6. 中期检查表用A4纸张打印填报,装订成册。
一、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 |
|
承担任务数量 |
|
承担项目/子项目数量 |
|
总预算 |
万元 |
经费总支出 |
万元 |
任务启动率 |
% |
项目启动率 |
% |
未启动任务序号、名称 |
|
未启动项目序号、名称 |
|
任务、项目未启动原因: |
二、任务推进情况
序号 |
名称 |
推进情况 |
RW-1 |
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国际组织、跨国企业以及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开展交流与合作 |
200字以内。 |
RW-2 |
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 |
|
··· |
··· |
|
|
|
|
|
|
|
三、项目推进情况
序号 |
名称 |
预期目标 |
完成情况 |
XM-1-1 |
骨干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1. 2. 3. |
1. 2. 3.. |
XM-1-2 |
骨干专业-供用电技术 |
|
|
··· |
··· |
|
|
XM-2-1 |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输配电实训基地 |
|
|
XM-2-2 |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热力设备及辅助系统实训基地 |
|
|
··· |
··· |
|
|
四、存在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六、学校审核意见
七、专家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