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处室:
为提升我院学生素质,开拓视野,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本学期继续开设各类任选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教师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积极申报。
一、开设课程及要求
根据学院《关于完善任选课管理的补充规定》,任选课开设课程分为公共类任选课和专业类任选课。其中公共类任选课程开设主要由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学生处、院团委、教务处等部门承担,各院(部)主要承担专业类任选课程的开设。
二、开课申请
1、各有关部门组织教师认真填写《拟开设任选课统计表》,新开设任选课需提交该课程课程标准和《任课教师登记表》。
2、外聘教师开设任选课程,请按照外聘教师聘用要求,提交完整资料。
3、请各部门于9月19日之前将教师开课资料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核。
联系人:王思洁
联系电话:8699(内) 86405990(外)
附件:
1、院(部)拟开设任选课统计表
2、任选课教师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