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组织,把好考试质量关,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开课部门严格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考核方式(考试、考查)组织进行考核。
二、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可采用笔试(开卷、半开卷、闭卷)、口试、现场操作等形式。要求以开卷形式进行考试时,试题中90%内容不可直接从课本上查到;以半开卷形式进行考试时,要求考生只可将本课程重点内容手写在一张A4纸(需加盖开课部门公章)上。
具体考试形式原则上要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三、组织形式
1.考试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完成。
2.考查课考试由各开课部门组织完成。
四、笔试试卷命题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认真执行学校于2011年12月印发的《考试管理工作手册》中试卷格式与命题要求相关规定。
2.每门课程命就A、B两种卷型,并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两套试卷不允许试题有重复,试题雷同率不允许超过20%;一套试卷中近三年的考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每份试卷及答案应写明适用专业、年级、班级、课程名称及试卷类型;课程名称应与本学期教学任务表保持一致。
3.严把试卷质量。所有试卷由课程组负责拟题组卷,课程组审核签字,经教研室主任复核签字,开课部门负责人审定。试题量要覆盖考核课程80%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素,试卷命题难易度既要符合课程标准目标要求,又要考虑学生实际,考试成绩要呈正态分布。
4.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为统一考核标准,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同一门课程要求用同一份试题,并在同一时间内统一组织考试。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同门课程在授课内容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同一套试卷,统一组织考试。
6.考试课试卷(除制图课外)题目之间不留答题空间,内容格式要求(采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考试时统一配发答题纸。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9年11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审定后试卷及标准答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组织试卷审核并印制。
2.第十五教学周—第十九教学周为考查课考核时间。
3.第二十教学周为考试课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第十九教学周—第二十一教学周为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岳英
联系电话:8606(内线) 86405990(外线)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