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期末考试组织,把好考试质量关,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各开课部门严格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考核方式(考试、考查)组织进行。
二、考核形式
课程考核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形成过程性考核与期末考核有机结合的学生学业评价制度。开课部门要引导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加大过程性考核力度,合理分配过程性考核和期末考核成绩比例。过程性考核可包括学生出勤、课堂提问、小组讨论、作业和阶段性测试等项目,原则上过程性考核不少于五项。教师应完整记录学生平时考核的考核项目及其表现,在课程结束时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期末考核可采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实操考试、设计考核、提交论文(报告)等多种方式。
三、组织形式
1.考试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完成。
2.考查课考试由各开课部门组织完成。
四、笔试试卷命题要求
1.为规范试题构成,建议试题中“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和提高(扩展)部分具有合理的比例(公共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5∶3∶2 ;专业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 4∶3∶3 )。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目分值比例一般不超过全部分值的 30%。根据课程特点加入开放性题型,检测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
2.每门课程命就A、B两套卷型,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两套试卷不允许试题有重复,试题雷同率不允许超过20%;一套试卷中近三年的考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每份试卷及答案应写明适用专业、年级、班级、课程名称及试卷类型;课程名称应与本学期教学任务表保持一致。
3.严把试卷质量。所有试卷需由课程组负责拟题组卷、审核签字,教研室主任复核,开课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方可使用。试题应覆盖考核课程80%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素,试卷命题难易度既要符合课程标准目标要求,又要考虑学生实际,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
4.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
5.为统一考核标准,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同一门课程要求用同一份试题,并在同一时间内统一组织考试。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同门课程在授课内容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应尽量使用同一套试卷,统一组织考试。
6.除制图课试卷以外,其他考试课试卷题目之间不留答题空间,考试时统一配发答题纸。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21年11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审定后试卷及标准答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组织试卷审核并印制。
2.第十六教学周--第十九教学周为考查课考核时间。
3.第二十教学周为考试课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第十九教学周--第二十一教学周为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宋岳英
联系电话:8632(内线) 86405614(外线)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