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2011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成发[2011]57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必须实施应用一年以上(即2010年6月30日前已实施应用),并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基础研究类项目,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正面引用或应用。
二、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产学研用项目,推荐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合同文本及认定登记证明。在推荐项目中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在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要求,认真完成申报资料,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候选项目推荐材料(书面和电子版)报学报编辑部。
学报编辑部外线电话:86405896 内线:8635
科研产业处
201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