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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教育部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0-06-02  来源:

学校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数量及要求

1.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数额不限,请各部门充分动员,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积极申报,并做好提名项目的整合、打磨、遴选工作。

2. 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提名通知中的基本条件。

3. 各部门如果有提名,请先与科技信息处联系并索取账号和密码,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4.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提名项目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及时间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

2.请各部门对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保证提名项目的质量。

3提名材料内容按教育部通知要求准备。

4.提名材料请务必于 6 22日(星期一)前报科技信息处,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厅。

联系人:李玲 电 话:029-86405896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


科技信息处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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