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本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学校政策>>正文

bet356官网在线登录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日期:2017-07-04  来源:

 

陕交院〔2017〕83号

关于印发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院2017年6月30日院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6月30日

(全文公开)

附件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横向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学院教职工承担各类横向课题,提升学院为行业和地方经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学院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加强横向课题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序化,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横向课题是指学院直接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签署合同,与之合作或接受其委托开展研究的课题(以下简称“课题”,但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下达立项的课题除外),包括科学研究类、技术攻关类、决策论证类、设计策划类、软件开发类等。

第三条  课题研究是学院贯彻落实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思路,扩大对外联系,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和知名度的重要途径。学院鼓励并支持学院教职工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课题研究。

第四条  学院科技信息处是课题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各部门为二级管理单位。课题研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课题研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合法性。

2.实用性原则。课题研究应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而展开,并力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3.规范性原则。课题研究应做到规范有序,课题立项、研究、结题都应遵守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4.全程管理原则。课题签订合同、立项、研究、结题、经费及成果管理等都应严格遵守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学院实行全程管理。

第二章  合同管理

第五条  课题立项之前均需签订合同。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含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著作权和新品种转让等)、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中介、技术培训等)。

第六条 学院教职工在承接课题时,必须以自愿、互利、公正、诚实、信用、不损害学院名誉和利益为原则。对有损学院利益、违反学院有关规定的合同不予批准立项。

第七条  合同所含条款必须完整,技术内容清楚,技术指标明确。合同应包括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的姓名及其基本情况、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目标、成果形式及验收(鉴定)方式、研究工作起止时间、研究经费的额度及付款或支付方式、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以及合同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及享有的权利(如知识产权等),合同根据需要还应明确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报审与签订程序:课题负责人与委托方初步洽谈达成一致后,如实填写合同文本,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科技信息处核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由合同双方指定人员签订合同并加盖双方公章。对教职工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课题合同,学院不予承认。

科技信息处负责指导正确签订合同,详细核查合同细节,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 课题合同双方单位签章后即立项,课题负责人须将所有合同提交科技信息处,由科技信息处负责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纳入学院课题管理,并按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和奖励的有关规定执行。

课题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著、专利、软件登记等),其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学院所有。

第十条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由合同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法解决。所需费用由该课题组承担。

第三章 实施管理

第十一条  学院教职工接受委托、承接课题时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应按课题合同的要求开展研究工作,并保证课题研究按时和高质量完成。

第十二条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须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做好原始资料、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并认真做好研究记录,以便作为今后结题和经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科技信息处定期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及课题组,并要求课题组限期解决。

第四章  结题管理

第十四条  课题按计划进度完成研究工作后,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要求,及时将课题研究成果交原委托单位鉴定验收,由委托单位填写《横向课题验收结题意见书》。学院科技信息处一般不另行组织课题的鉴定及验收。

第十五条  课题由委托单位验收结题后,课题组应及时向科技信息处提交有关研究成果的所有材料。

第十六条 对于正在履行中的技术合同,确因技术上无法克服的困难,造成不能履约或部分违约,需要变更、终止或延长合同期限时,课题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变更或终止的书面协议,并提交科技信息处备案。

第十七条  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若其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影响课题研究的,应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课题委托方和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书面同意后,提交科技信息处备案方可更换课题负责人。

第五章  经费与奖惩

第十  课题研究经费在合同中约定拨付学院的,应纳入学院科研经费统一管理。财务处应保证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  课题经费的使用由课题负责人统筹。课题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课题委托合同规定的经费预算额度控制使用。

第二十条  课题费用报销应具有合法凭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政府应收款和税款。如课题属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可由财务处协助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课题经费到达学院账户后,课题负责人应到科技信息处领取经费收支卡,并缴纳管理费。课题管理费按全部实际到款金额的8%收取,其中学院管理费6%(用于学院科研活动,由科技信息处负责管理)、所在部门管理费2%(用于部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经费补充,由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课题的经费开支除管理费收取按本办法第二十条执行外,其他按《bet356官网在线登录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陕交院〔2014〕3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课题经费的结题决算。课题结题后必须进行经费决算和办理结题手续。结题之日起3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必须办理经费结账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使用的,课题负责人须报请学院批准后,最多延长6个月。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课题,学院有权按照院内管理办法予以结账。

办理结账手续的课题结余经费的70%可作为课题组科研津贴奖励,30%转入课题组科研发展基金,用于课题组后续开展科研活动经费的补充,由课题负责人按照学院财务制度使用。

第二十四条  科技成果转让获得的收入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奖励:课题组或个人比例为90%,学院比例为8%,所在部门比例为2%。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横向课题立项、经费到账金额情况,纳入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体系。

第二十六条  课题如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且不能与委托方达成一致意见的,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并不得负责承担其他课题。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科技信息处负责解释。

抄送:院领导。

bet356官网在线登录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 30日印发

上一条:bet356官网在线登录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
下一条:bet356官网在线登录学术委员会章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