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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修正案培训班在我中心举办

作者:  时间:2011-05-13  

为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修正案有关精神,由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主办,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陕西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协办的全国《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修正案培训班与5月10日至12日在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举行。参加培训活动的有来自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部分市县公路运输管理人员和涉及放射性物品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有关负责人员110余人。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是交通运输部为贯彻国务院《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和有效监管,规范放射物品道路运输行为而颁布的法规性文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修正案是交通运输部为适应新形势下危险货物运输量增大、品种增多、运输工具多样化等特点,对2005年颁布的《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两部《规定》在对保障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道路放射性、危险品运输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培训既是对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两《规定》的宣贯活动,又是对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和从业人员有关方放射性、危险品运输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一次培训。为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培训班聘请了严季(交通运输部运输司调研员),张建岗(研究员、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保健物理与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浩学(教授、长安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周炜(交通运输部研究员),桂维民(教授、西北工业大学应急管理研究所所长、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懿(教授、中国传媒大学危机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等多名知名专家、教授。主要就《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其修正案进行了解读,对放射向物质的运输与防护、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与预防、危险货物运输的监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政府危机管理、领导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媒体的策略等管理及操作方面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通过学习使学员对交通运输部两《规定》的指导思想、中心内容有了更深入了解,对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运输中的技术问题有了进一步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对提高全国放射性物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性和处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响应能力的提高将产生积极作用。

本次培训院领导和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服务周到,受到学员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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