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强健学生体魄,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展示我院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掀起群众性体育锻炼新高潮,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第28届田径运动会暨第7届体育文化节(以下简称“运动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系、部学生以年级为单位组队参赛,可组2011级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2队,可组2010级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2队,每名学生只能在一支代表队中参赛。
1、系、部2010级男子、女子第一、第二代表队来命名。
2、系、部2011级男子、女子第一、第二代表队来命名。例如:公路系2010级男子第一代表队。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10米栏、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公里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3公里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1、甲组(40岁以下男、女职工):100米跑 、立定跳远、铅球、“定位投篮、背抛实心球、羽毛球掷远、跳绳、飞镖”。
2、乙组(40岁及40岁以上男、女职工):定位投篮、背抛实心球、抛球撞瓶、“立定跳远、跳绳、飞镖”。
4、集体项目:5×50米迎面接力、50米二人三足跑、拔河比赛、夹球接力赛、30米端乒乓球跑接力赛。
学生运动员必须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并经院卫生所体检合格者方可报名参赛。不按规定报名者,取消该运队员比赛资格外,并对系、部进行通报批评。
(二)各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
(三)各系部、各工会分会以电子版形式报名,并报送一份加盖系、部印章的报名表到体育部。
(一)男队每个项目报名6-8人(不得少于6人);女队每个项目报名4-6人(不得少于4人);每人限报2项,运动员可兼报接力项目。
(二)每项比赛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名次录取前8名。
(三)各项目参赛队员不足8人时(含8人)递减一名录取。
(四)项目报名不足3人(含3人)、3队(含3队),不进行比赛。
(一)单项奖:按成绩取前八名给予奖励,计分办法按9、7 、6、5 、4 、3 、2 、1记分,名次并列按该名次的对应分值同等计分。
(二)团体奖:男、女分别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积分相等则按破纪录项目多少、获单项第一名、第二名、、、、、、的多少来评定。
(三)破纪录奖:破院纪录或院级以上级别纪录者均给予破纪录奖,并乘2计分,一名运动员打破某一项目纪录无论几次均按一次计算,不再加分和奖励。
(五)大会裁判员不得参加任何项目的比赛。(集体项目除外)
(六)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由大会组委会考核组评定。
(一)各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运动会的组织工作,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确保运动会顺利有序举行。
(二)各系部从即日起组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着手进行参赛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做好报名准备等有关准备工作。在塑胶跑道上举行的比赛项目应自备短钉鞋。
(三)各系部、各部门要按照竞赛规程和参赛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赛,切实把运动会办成广大师生团结协作和沟通交流的文体盛会。
(四)比赛时如遇阴雨等天气须调整赛事,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