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1年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会
2021年4月14日下午,学校在明远楼2112会议室组织召开2021年学生表彰奖励工作评审会议。党委委员、副校长刘晶出席会议,学工部、纪律检查室、教务处、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生科长参加会议。学工部部长王满良主持会议。
王满良介绍了2021届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审工作,对2020-2021学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及第1学期学习优秀奖等奖励名额指标分配、已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对表彰奖励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进行讨论,同时就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学习优秀奖”等结果进行审议,同意推荐杨瑞江等34名学生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同意推荐周佳洁等5名学生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
刘晶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表彰奖励是对学生学习实践与日常表现的重要评价,事关学生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有序推进。他强调,各二级学院在评定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及时回应学生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化解矛盾、增进理解,实现育人目的。他指出,学工部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通过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引领广大学生为争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做贡献。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