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
“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及第二学期学习优秀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对2016/2017学年“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第二学期学习优秀奖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比例:
1、“三好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详见2016版学生手册《学生奖励评选条件及实施细则》P77-P80);
2、学习优秀奖的评选(详见2016版学生手册《学生奖励评选条件及实施细则》P80-P81)
二、评选方法:
按照评选条件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与班委会共同评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经全班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名单,上报二级学院学生科初审。经二级学院会议研究并公示后于9月24日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汇总、教务处成绩审核,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院务会研究审定。
三、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结果公示两天,9月24日报学生处,电子版发QQ邮箱361402726@qq.com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参与评选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比例评选。
2、教务处、学生处复查及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另行补充人员。
望各二级学院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评选,整个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评选活动,真正的起到比、学、赶、帮、超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学院良好学风的形成。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