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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56官网在线登录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时间:2017-12-12   来源:   作者:   

bet356官网在线登录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工作,促进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bet356官网在线登录学生管理规定》和《bet356官网在线登录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课程包括在校全日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和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

第二条  学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取得成绩,并获得学分。学校将真实、完整记载学生学业成绩,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予以标注。

第三条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在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组织管理。教务处负责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总体组织与质量监控。各二级学院是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学生处负责对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进行认定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课程考核的组成及考核方式

第四条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和期中成绩所占比例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评成绩的60%,期末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最低不少于40%。实训类课程考核成绩各部分比例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放宽。

第五条  平时成绩可包括平时考勤、学习表现、完成作业、单元或模块测试等环节。

第六条 期末考核以期末考试的形式进行,应注重教学过程性考核,一般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实操考试、设计考核、口试等方式,或上述方式相结合。具体考核方式由课程组提出,教研室审定,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考核方式应提前向学生公布。

第七条 笔试考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半开卷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

第八条  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及各考核部分所占比例,应在本课程课程标准中明确标出,并由任课教师在本课程开课后的2周内告知学生。

第三章  考核命题与要求

第九条 课程考核命题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类型的选择应根据课程特点确定,着重检查课程目标对学生技能、知识和素质要求,突出实际应用能力和素质考核。

第十条  试题的难易程度要求。试题一般分为较易、中等、较难、难四个等级,较易试题占20%左右,中等试题占35%左右,较难试题占30%左右,难的试题占15%左右。

第十一条 试卷题量的把握。试卷内容要覆盖课程90%以上能力、知识和素质要素点,并应能够让学生在考试时间内完成考核。若有50%以上学生在1/2的考试时间内答完交卷,则说明试卷题量与难度把握不十分合理,有关开课部门应组织对该课程试卷命题情况进行复查,合理调整题量与难度。

第十二条  命题由课程组负责,鼓励各课程组根据课程标准建立试题库,尽量采用题库命题,实现考教分离。试卷须经复核人、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确保质量。未经审定的命题,不得印制考试。

第十三条  每门课程必须同时命制题量、难易度相当两套试卷(A、B卷),满分均为100分,且须附标准答案。各开课部门应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将试卷送交教务处。两套试卷中试题不允许有大面积的重复,保证试题雷同率不超过20%。

第四章  成绩评定

第十四条考试结束后,各开课部门应及时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试卷评阅工作。评卷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客观评阅试卷,控制评分误差,不得随意提分、加分和扣分,各班级成绩评分应符合正态分布。

第十五条  已评阅结束的考试课试卷各开课部门应及时回收,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试卷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年。

第五章  成绩登录

第十六条  考试课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查课总评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选修课总评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级评定。

第十七条  期末课程考核无故缺考者,其平时和期中成绩无效,总评成绩按“缺考”处理。同时取消缺考考生学期补考资格。

第十八条  考试开始前学生因病或因事无法参加考试者,可在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后申请缓考,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批准,教务处核备后方可缓考。无正当理由、考试结束后等情况一概不准缓考。缓考不单独安排,缓考学生参加该课程补考。缓考课程成绩根据课程性质按照实际成绩登记。

第十九条 任课教师须按要求登录课程成绩,在提交成绩前,须经复核人、教研室主任和开课部门负责人审核,成绩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二十条  成绩登录结束后,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成绩单两份,一份由开课部门自行留存,另一份随成绩分析表统一上报教务处。

第二十一条 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由学生处在学生毕业学期统一汇总转交教务处进行登记,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六章  成绩复核

第二十二条学生对试卷成绩有疑问需要查询的,应于下学期开学1周内办理成绩查询申请手续,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教务处组织试卷保管人员、二级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共同查阅试卷成绩。未经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准擅自查阅试卷和考核分数。

第二十三条  若经复查核实,学生成绩确有差错的,由教务处报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予以更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学生成绩。

第七章  补考与重修

第二十四条  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该课程不获得学分,学生需通过重修或改选其他课程获得学分。

第二十五条  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须补考,学生在正常学习年限内,每门课程的补考次数限定为2次,即学期补考和毕业补考。补考成绩合格方可获取学分,补考成绩一律登记为60分;补考不及格成绩应如实记录。

第二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生学期补考资格:

(一)期末考试成绩认定为“缺考”者;

(二)期末考试成绩认定为“作弊”者。

第二十七条  实践性课程(军训、公益劳动、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答辩等)重修。各开课部门可于下一教学年度内安排重修学生随下一届班级或单独组班(人数大于10人)重修。重修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开课部门给出重修成绩。

第八章  特殊成绩认定

第二十八条   学生通过以下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可冲抵部分课程成绩:

(一)参加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取得60分及以上成绩者,在校期间有英语基础类课程成绩不及格的,A级证书可冲抵两门英语基础类课程不及格成绩,B级证书可冲抵一门基础类英语课程不及格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以“60”分记入,考查课总评成绩以“及格”记入,并在备注栏中记入证书名称、等级及成绩。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在校期间有相应计算机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可冲抵相应课程不及格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以“60”分记入,考查课总评成绩以“及格”记入,并在备注栏中记入证书名称、等级及成绩。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ATA)考试取得“办公软件应用模块”中级及以上证书者,在校期间有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可冲抵计算机基础课程不及格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以“60”分记入,考查课总评成绩以“及格”记入,并在备注栏中记入证书名称、等级及成绩。

(四)参加全国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CEAC)考试取得“办公软件应用专家模块”合格证书者,在校期间有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可冲抵计算机基础课程不及格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以“60”分记入,考查课总评成绩以“及格”记入,并在备注栏中记入证书名称、等级及成绩。

(五)获国家A级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团队,学生参赛学期所有课程成绩认定为优秀,考试课总评成绩以“90”分记入,考查课总评成绩以“优秀”记入,并在备注栏中记入技能大赛名称及获奖名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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