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现就2018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自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起假,3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返校报到注册, 3月5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
2.教职工自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起假;3月3日(星期六)收假上班,3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各部门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人员轮休和放假安排。
3.假期总值班安排由党政办另行通知。
二、假期主要专项工作安排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参与人员 |
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 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 |
1月22-28日 |
处级以上干部 |
诊断改进工作 |
审定自诊报告 |
1月29日 |
科级以上干部 |
审定专业及课程自诊报告 |
1月30-31日 |
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科级以上干部,各教研室主任,质控办全体人员 |
撰写学校诊改报告 |
2月1-7日 |
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负责人,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院长,质控办全体人员 |
2018年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宣传 |
1月21日-2月9日 |
各部门 |
2月23日-3月6日 |
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启动建设 |
1月22—2月28日 |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
智能校园建设 |
学生历史数据、教师历史数据、专业历史数据、教室实验室信息收集及完善 |
1月21日-2月9日 |
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国资处、各二级学院 |
人事系统、学工系统、科研管理系统、招就系统、迎新系统、诊改系统、实验实训室管理系统等开发应用对接 |
1月21日-2月9日 2月26日-3月2日 |
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招就处、科技处、质控办、团委、各二级学院 |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收尾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在放假前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2.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普遍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假期安全,按时返校;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完成假期各项工作任务;各产业单位、服务保障和工程建设负责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稳妥安排假期各项工作。
3.寒假期间,公务车辆按学校有关规定停放和封存。
4.各部门和总值班室要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提前恭祝全校师生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