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现就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补4月 6 日(星期五)的课。
二、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所辖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尤其要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2.各教学部门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确保学生按时返校。
3.放假期间,学校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在指定位置。
4.各部门和总值班室要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