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有关处室:
为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开拓学生视野,本学期继续开设各类任选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课程及要求
1、根据学院《关于完善任选课管理的补充规定》,任选课分为公共类任选课和专业类任选课。其中公共类任选课开课主要由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学生处、院团委、教务处等部门承担,各系(部)主要承担专业类任选课的开设。
2、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任选课上课时间一般为晚自习或周日。
二、开课申请
1、各有关部门根据教师自身专业特长、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开设任选课程。
2、拟开设任选课程教师需认真填写《拟开设任选课统计表》和《教材统计表》。新开设任选课需提交课程标准和《任课教师登记表》。
3、外聘教师须提交完整的教师聘用资料。
4、请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教师开课资料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审核。
联系人:连静
联系电话:8632(内)
附件:
1、系(部)拟开设任选课统计表
2、任选课教材统计表
3、任选课教师登记表
4、外聘教师登记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