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学生任选课报选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我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系(部)上报拟开设任选课程,定于3月23日-24日对全院三年制学生进行本学期任选课报选。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任选课必须修满8分(理论类课程需修满4分,其中专业任选课2分,公共任选课2分;实践技能类课程需修满4分,其中专业技能任选课2分,专业素质任选课2分)。
2、两次选修同一门任选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只计1次学分。
3、对于已注明“可选对象”的任选课,各系(部)学生应严格依照课表要求进行网报。
4、“****(自强)”表示该门课程的授课地点在自强校区。
5、网报时间:3月23日13:00——3月24日14:00。
6、具体选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附件:1、校本部网报时间机房安排表
2、自强校区网报时间机房安排表
3、学生网上选课操作说明
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公共类任选课课表
5、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专业类任选课课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