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教学周组织开展优秀教案,优秀作业、课堂笔记、实习(训)报告、课程设计(作品)等展评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薛安顺
成 员:何 鹏 崔选盟 丁春莉 万媛媛 张 鹏 郭红兵
廖发良 陈军川 卫小伟 梁 娟 师 炜 王军福
李泰武 翁光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何鹏兼任,工作人员:李婷婷、刘涛、张丽萍、唐小清、梁烨、杜爽、刘娜、王思洁。工作职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统筹组织展评工作。
2.评委
评委构成:由教学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教授和学生(只评审学生作品)组成。
工作职责:按照评分标准对展评作品评定打分。
二、参展科目及数量要求
1.教师优秀教案展评: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以教研室为单位,经教研室内部自评、互评,每教研室评选出2位教师的优秀教案(含实训课教案)参展,参展的教案应符合学院教案格式要求,且均为纸质版。参评教案应包括本学期1-9周授课内容。
2.学生优秀作业、课堂笔记、实习(训)报告、课程设计(作品)展评: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进行,以班级为单位,要求每班评选出5名学生的优秀作品参展,参展作品覆盖各开课部门所开设的全部课程。
三、展评安排
1.展评时间:2017年5月10日10:00-16:00
2.展评地点:校本部第一教学楼前广场。若遇雨天,移至一教楼大厅内。
3.展品布设:此次展评以部门为单位布设。各二级学院(部)于展评当日上午10:00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展品放在指定区域进行布展,展览完毕后,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收回。
四、评定打分
教师优秀教案由教学职能管理人员、教授评委按照《优秀教案评分标准》(见附件1)评定打分;学生展品由教学职能管理人员、教授、学生评委按照《优秀作业、课堂笔记、实习(训)报告、课程设计(作品)评分标准》(见附件2)独立评定打分,教授评分占总分的80%,学生评分占总分的20%。评委组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权重得分,综合评定名次。
五、表彰奖励
1.优秀教案展评设立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学院给予相应奖励。
2.优秀作业、课堂笔记、实习(训)报告、课程设计(作品)展评设立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学院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1.优秀教案评分标准
2.优秀作业、课堂笔记、实习(训)报告、课程设计(作品)评分标准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