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8年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统计工作有以下几点说明:
1.今年所有的科研工作量按新文件执行,牵扯跨年度的只有教科研项目,比如去年以旧文件分值算“批准立项”的,从今年起按新文件分值算“通过验收”。
2.论文(含获奖)、教科研项目、教科研成果、专利由第一作者、主持人、第一署名人统计并上报。第一作者、主持人、第一署名人将统计明细表填好后发给科技信息处,牵扯别的部门人员在备注里写清楚具体哪个部门,再由科技信息处分到其他部门统计表里,所涉及的其他人员不用再填报工作量。
3.著作、教材(含获奖),如果主编(副主编)是本校的,由主编(副主编)统计本校所有人员的工作量,主编(副主编)将统计明细表填好后发给科技信息处,牵扯别的部门人员在备注里写清楚具体哪个部门,再由科技信息处分到其他部门统计表里,所涉及的其他人员不用再填报工作量。如果主编(副主编)是外校的,由个人统计个人的工作量并报给所在部门。
4.操作中如有问题,请咨询以下电话: 86405896 51904
科技信息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