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通知精神,于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举办了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部分单位近来反映,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忙等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参加培训,影响到了个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为此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与省交通运输厅协商决定对2012年度、2013年度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设专项培训班,满足其继续教育的需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2年度、2013年度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人社厅通知要求,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每人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年度每人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
公需课程和专业课程由专业技术人员省级继续教育基地(陕西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期培训学习课表报到时统一领取。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2】92号)的精神,严格收费标准,教材书籍严格按照发行价格代售。2012年度收费标准为:196元/人(含培训教学费、教材费、考核费、证书费等)。2013年度收费标准为:276元/人(含培训教学费、教材费、考核费、证书费等)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学时及考核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其结果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二)严格组织纪律。报名参加培训的个人不得擅自旷课或迟到、早退;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取授课内容,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应高度重视,及时报名,本期续办的培训班后,以后不再续办。
联系电话:屈老师:029—86405970转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