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客房部、餐饮部、采供部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护制度,保证从业员工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工作,不得排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本人及胎儿有危险的工作。
三、员工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单位与员工协商解决。
四、员工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为一年;组织员工前往当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员工应做到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不得上岗工作。
五、及时将员工健康结果如实告知员工,发现职业禁忌症或患有有防碍顾客身体健康疾病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六、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